一、补贴的法律依据和规则
(一)法律框架:总体限制、大量豁免。作为欧盟基本法的《欧盟运行条约》(以下简称《条约》)总体上限制国家补贴,例如,《条约》规定欧盟成员国不得提供扭曲或可能扭曲竞争,并对成员国间贸易造成影响的国家援助(即补贴)。
但《条约》也设置了多项例外,只要满足某些条件就可给补贴“开绿灯”。例如,欧委会于2023年发布《临时性危机和过渡框架》(TCTF),旨在扩充《条约》所涉例外范围,允许成员国通过资助、税收优惠、贷款担保、优惠贷款、预付款等形式提供补贴。目前,该框架已被《清洁工业协议国家补助框架》(CISAF)取代。
(二)规则:先审核、后实施。《条约》规定各成员国应向欧委会通报拟实施的国家补贴,在欧委会最终审核批准前不得实施。《条约》同时授权欧盟理事会和欧委会可自行确定无需通报的补贴类型。例如,欧委会分别于2006年、2014年发布《微量补助条例》和《一般通用豁免条例》(GBER)。其中,《微量补助条例》规定,成员国在3个财年内对每个企业提供不超30万欧元的微量补贴无需向欧委会通报。《一般通用豁免条例》规定,成员国无需向欧委会通报即可实施区域补贴、中小企业补贴、环保补贴、研发和创新补贴等。
二、补贴渠道、种类及申请程序
企业可通过两种渠道申请补贴:一是直接向欧盟申请,二是向芬有关机构申请。
(一)直接向欧盟申请。资金来自欧盟预算、碳排放交易收入、金融机构融资等,主要有以下4种:
1.创新基金(Innovation Fund)。2019年根据欧盟碳排放交易指令设立,前身是2010年实施的创新低碳技术“NER 300”补贴计划。“创新基金”目前是全球最大规模的创新净零技术资助项目之一,重点支持能源密集型行业低碳转型、创新型可再生能源和能源储备技术等。2021-2030年,拟向企业提供约100亿欧元直接资助。
2.地平线欧洲(Horizon Europe)。2021年设立,其前身是从1984年开始实施的“研究与创新框架计划”(FP),主要支持研究和创新活动,旨在强化欧盟科技基础,推动欧盟战略优先事项等。2021至2027年,拟向企业提供约861亿欧元直接资助。
3.连接欧洲设施(Connecting Europe Facility)。2021年设立,重点支持欧洲在能源(尤其可再生能源)、运输、数字服务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实现互联互通,旨在促进欧盟经济增长和提高竞争力。2021-2027年,拟向企业提供约337亿欧元直接资助和专项采购款。
4.投资欧盟基金(InvestEU Fund)。2021年设立,前身是2015年“欧洲战略投资基金”(EFSI)。InvestEU由欧洲投资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负责实施,旨在支持与研发、创新、数字化以及可持续基础设施、中小企业等有关的活动,提升欧盟竞争力。2021-2027年,拟向企业提供约262亿欧元优惠贷款和投资担保。
(二)向芬有关机构申请。可分为以欧盟资金为主和以芬自有资金为主共2类。
1.以欧盟资金为主。主要由欧盟预算提供,面向成员国而非企业。企业须通过芬有关机构按既定程序申请。
(1)复苏和韧性机制(Recovery and Resilience Facility)。2021年设立,是“下一代欧盟”计划(NextGenerationEU)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支持绿色和数字化转型等领域。2021-2027年,拟向成员国提供约7238亿直接资助和优惠贷款,各成员国需制定自身计划向欧盟申请上述补贴。芬据此制定了本国复苏与韧性计划(RRP),企业可通过芬经济就业部下属机构国家商务促进局(以下简称BF)等申请上述补贴。
(2)欧洲区域发展基金(European Regional Development Fund)。2021年设立,主要资助落后地区进行结构调整和转型,缩小欧盟各地区发展差距。2021-2027年,拟提供约2260亿欧元直接资助。企业可通过芬经济就业部下属机构经济发展、交通与环境中心(ELY中心)、BF,以及地方政府申请上述补贴。
(3)凝聚力基金(Cohesion Fund)。2021年设立,主要向环境领域和跨欧洲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提供资金支持,旨在加强欧盟经济、社会凝聚力。2021-2027年,拟提供约480亿欧元直接资助。芬是高收入成员国,不是凝聚力基金主要受益方。企业可通过芬交通通信部下属机构交通通信监管局(Traficom)和交通基础设施局(FTIA)等申请上述补贴。
2.以芬自有资金为主。主要由芬财政预算提供,直接面向企业。
(1)工业清洁转型重大投资资助。芬依据欧盟TCTF规则制定的本国资助计划。由芬BF主管,重点支持电池材料厂、绿色转型等项目。企业可通过BF官网提交申请。
(2)企业研发与创新补贴。由芬BF主管,重点支持企业新技术研发、产品迭代、绿色创新及国际化等。常见形式包括研发资助、低息贷款、合作研发补贴、初创企业专项资金、深科技加速器等。企业可通过BF官网提交申请。
(3)地区发展与就业补助。由芬ELY中心以及地方政府主管,主要支持地区经济发展、企业扩张、员工培训和促进就业。常见形式包括企业发展补贴、初创企业生活补助、就业培训与工资补贴等。企业可向所在地ELY中心或通过就业平台(Job Market Finland)提交申请。
(4)能源与绿色转型补助。由芬经济就业部下属机构芬能源局(Energy Authority)主管,重点支持企业可再生能源投资、节能改造、工业脱碳、废热利用等项目。常见形式包括投资补贴、节能项目补助、绿色项目税收抵免等。企业可向芬能源局提交申请。
(5)金融支持与国有资本投资。由芬国有企业融资担保公司(Finnvera)及产业投资集团(Tesi)主管,形式上以贷款、担保、风险投资为主。Finnvera主要为企业提供创业贷款、项目贷款、出口信用担保等;Tesi主要通过国有资本投资方式支持绿色制造、数字化、工业升级及国防等领域企业发展。企业可向上述单位申请相应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