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芬兰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Republic of Fin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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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芬工作许可办理

1.主管部门

芬兰主管就业的部门是经济事务与就业部和各地方就业办公室,工作许可的审批部门是芬兰移民局。外国人须在芬兰驻本国使领馆办理居住许可和工作许可后,才能赴芬兰工作。

2.工作许可制度

外籍员工需办理工作许可和居住许可才可到芬兰工作,来自欧盟成员国、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的雇员或企业家不需办理居住许可,来自非欧盟成员国的外籍雇员需居住许可。签证入境或免签入境的外国人,如无居住许可,也不能从事有报酬的工作。

3.申请程序

中国公民申请赴芬兰工作许可证的程序主要分两种:

(1)申请者的芬兰雇主向职业介绍部门提交有关基本工作条款的书面材料(TM054),申请者向芬兰驻所在国大使馆或总领馆提交工作许可的申请(附加芬兰雇主向职业介绍部门提交材料的复印件)。

(2)申请者的芬兰雇主可向职业介绍部门提交申请,职业介绍部门做出初步裁定,综合考虑劳动力市场需求和生活来源等因素后,决定接受或拒绝申请。得到职业介绍部门初步裁定后,芬兰移民局会考虑其申请是否符合要求,如果初步裁定结果为否定,就拒绝申请,如初步裁定结果为肯定,则给予工作许可。

4.提供资料

(1)填写完整并且签名的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两张近期标准护照照片(正面免冠、浅色背景、尺寸为47毫米×36毫米),有效护照及个人身份页的复印件。

(2)申请者的雇主已向职业介绍部门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和经过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过的出生公证书。

(3)最高学历公证书、认证书和工作经验公证书、认证书。

(4)户口及复印件。

(5)如果申请者去芬兰从事厨师工作,须提交健康证明。

上述申请表和TM054的下载地址为:

www.finland.cn/public/default.aspx?nodeid=35200&contentlan=20&culture=zh-CN